技术视角下的轨道交通安全防线:从绍兴“9·13”事故审视系统漏洞与改进路径
2025年9月13日深夜,绍兴轨道交通2号线发生列车撞击事故,四名保洁人员在非运营时段穿越轨道时遭遇空载列车碰撞。这起造成3人死亡、1人重伤的悲剧,暴露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体系中深层次的安全管理问题。作为一名长期关注轨道交通技术安全领域的从业者,笔者试图从技术角度剖析此次事故的成因与教训。
事故时间轴的关键节点还原
23时25分许,空载列车从檀渎站开往豆姜站下行区间运行;23时40分,列车与正在轨道作业的4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。从时间线来看,事故发生在深夜非运营时段,此时列车正在进行返场维修作业,而非常规客运运行。这意味着传统的运营期安全管理机制可能存在盲区——当列车进入维修回场流程时,站台、区间、轨行区的安全管控是否同样严格?
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性缺位
调查报告明确指出,事故成因之一是“涉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”。根据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》第八条,运营单位须对不同作业场景进行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。然而现实中,非运营时段、车辆基地出入场线、轨行区保洁作业等场景,往往成为风险管控的技术洼地。当列车以回场速度在区间行驶时,驾驶员视野受限、制动距离客观存在,而保洁人员对列车接近的预判能力几乎为零——这种不对称性是事故发生的物理基础。
双重预防机制的执行失效分析
事故调查认定的另一成因是“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”。这指向更深层的问题:双重预防机制(风险分级管控+隐患排查治理)在基层执行层面出现了断层。技术规范要求保洁作业须在设备断电、信号封锁的条件下进行,且作业人员须配备有效的通讯预警装备。但从事故结果反推,要么是规程本身存在漏洞,要么是现场监管未能确保规程落实。115万元的行政处罚背后,是制度设计与制度执行之间的巨大张力。
从技术层面提炼改进方法
针对此次事故的教训,技术层面的改进应聚焦以下维度:其一,在非运营时段的轨行区作业须建立强制性的物理隔离机制,如移动式安全门或信号联锁;其二,对于夜间回场列车应设置专用行驶通道,与人工作业区域实现时空分离;其三,建立基于人员定位的智能预警系统,当列车接近时自动向作业人员发送告警;其四,完善交叉作业场景下的安全确认流程,实行“手指口述”式的双向确认制度。
系统性安全思维的实践路径
绍兴“9·13”事故并非孤立的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,而是多重防护屏障同时失效的复合型事故。安全生产法规的条款看似繁复,但其核心逻辑高度一致:识别风险、评估风险、控制风险、监测风险。对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而言,从这次115万元罚款中汲取的教训不应止于合规检查,而应深入到每一个作业流程、每一个时间节点、每一台设备状态的安全确认之中。唯有将法规要求内化为技术规范、将技术规范固化为操作习惯、将操作习惯升维为安全文化,轨道交通安全才能真正实现本质安全。
